9月29日,记者从广州市卫健委获悉,为科学确定广州市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,有效夯实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工作基础,全面提升广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,广州市卫健委、市医保局、市民政局、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出台《广州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该《办法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在广州市常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,符合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条件的人员;申请养老服务或政府补贴的人员,可申请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。评估结果可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、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。
七大“统一”亮点提高评估效率
据了解,此次《办法》有七大“统一”亮点,不仅提高了评估效率,也充分保障了老年人合法权益。
《办法》综合国家医保、民政、卫健等部门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,充分借鉴天津、上海等地地方标准,建立了广州市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指标体系。具体而言,统一了评估规范、申办入口、申办流程,建设统一评估人员库,进行统一的技术培训、评估质控,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统一应用。
有评估需求的老年人,可由其本人(或其监护人、代理人或代理机构)直接在“穗好办”APP线上申请,也可在街(镇)服务中心线下现场申请。评估申请受理后直接对接民政、医疗保障等部门的评估服务。
《办法》规定,一次评估,结果相互通认,可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、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、入住养老机构或者医养结合机构、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的依据。解决了老年人因申请项目不同而需要重复评估的问题。
一般一个月内可收到评估结论
提出申请后多长时间能收到评估结论?根据《办法》,评估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评估申请,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员开展现场评估,现场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评估结论。评估结论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期内有异议的,由原评估机构复核处理,公示无异议的则于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。也就是说,若无公示有异议需要复核处理的情况,一般提出申请一个月内可收到评估结论。
评估结论自评估报告出具次日起生效。评估结论的有效期,按老年人能力、照护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。老年人能力等级0-2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1年,老年人能力等级3-5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2年;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0-2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1年,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3-5级的评估报告有效期2年。
据悉,评估机构将由广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分别依法遴选确定。卫健部门将建立全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人员库。